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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21 09:18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改革与创新能力,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部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行动为引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革命、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等重要任务,进一步推进学校转型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内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

研究内容参考《2021年荆楚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三、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教研项目主持人条件应符合《荆楚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参与过项目研究;讲师担任项目主持人,须经本校两名符合项目主持人条件的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助教及无高等教育系列职称人员不具备担任教研项目主持人条件。作为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多个教研项目,当年参与研究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只作为项目参与人,当年参与研究的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二)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有能胜任本项目研究的团队。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 人,一般项目不超过5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7人。

(三)申请当年,凡有在研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当年各级各类教研项目;

(四)各单位依据立项指南初审,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则应由相关学院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四、申报数量

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严格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学院(部)按本院(部)专任教师总数5%的比例推荐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教学研究立项,需由项目申请人填写《荆楚理工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教务处网页下载)。同时填写《荆楚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简表》(见附件3),供专家评审之用。

(二)申请通识核心课程、交叉复合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在线开放课程立项,需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荆楚理工学院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同时填写《荆楚理工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简表》,供专家评审之用。

(三)各学院(部)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对本单位推荐项目排序,填写《荆楚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荆楚理工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汇总表以Excel表格申报,项目类型填对应的项目指南序号。

(四)教务处对申请的项目初审后,交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2021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公示,报学校批准,发文立项。

(五)立项项目经费资助按照《荆楚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各学院(部)将材料汇总排序后,于2021525日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交教务处教研科(邮箱23822450@qq.com)王老师收,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见教学管理群共享):

12021年荆楚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2021年荆楚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32021年荆楚理工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

 

                                  荆楚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421

附件【2021年荆楚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指南、教研项目立项汇总表、课程建设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荆理工教处〔2021〕13 号-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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