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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初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3-01 11:12  

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初教学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室):

开学伊始,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初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事项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伤、防水、防盗等方面,具体检查包括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检查记录、卫生环境、消防安全、化学药品安全、气体钢瓶安全、生物安全、放射性安全等,查找隐患,及时整改。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单位自查

1.时间:202131—35

2.要求:各学院、实验中心(室)要结合单位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对“需整改”项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易燃、易爆品要有专人保管,填写易燃、易爆品责任人登记表。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项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并登记。自查工作结束后,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教学实验室危化品情况一览表(样表见附件2),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隐患一览表(样表见附件3)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817:00前交至教务处。

(二)学校检查

1.时间:202138—312

2.要求:教务处组织人员,按照检查内容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整改

经单位自查和教务处检查后,教务处将对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在全校公布,同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四)复查

针对各单位整改情况,教务处组织复查,对于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三、其他说明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1春季学期初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样表)

2.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实验室危化品情况一览表3.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实验项目中安全隐患一览表

 

                                                          教务处         

2021228

 

附件【附件1.2021春季学期初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实验室危化品情况一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实验项目中安全隐患一览表 (2).doc已下载
附件【荆理工教处〔2021〕04号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初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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