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学习传达《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月12、13日,教务处在行政楼B312会议室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7号),教务处处长田原主持会议,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全体教职员工、各教学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参加学习。
会上,田原传达《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解读诠释通知精神,要求各教学院(部)、各科室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及早思考并做好相应工作,尽快高标准严要求落实通知要求。通知要求各高校全面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推进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要求建设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专业体系,高速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加大“四新”建设力度,持续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要求分类推进高校本科教学改革建设,在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争取有新的突破式发展;要求在课程教学质量、教材建设与管理、教师育人能力提升、实习实践质量强化等方面夯实本科教育教学“新基建”;要求深入实施高等教育领域数字化战略行动,在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楚课联盟”建设上有新的成就;要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开展创新创业系列活动,推进双创学院、双创基地建设。
会上,就下一步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省级一流课程申报、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及实践基地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