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
办法》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段懿庭等4名学生做学业性退学处理,详情如下:
段懿庭,原化工与制药学院20过程装备与控制1班学生,学号2020403500203。因连续两学期所修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于2023-2024-1学期初留级到21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1班。留级后又连续两学期所修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第二次达到留(降)级标准。
王翔,原数理学院22应用物理学1班学生,学号2022409020133。因连续两学期所修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于2023-2024-1学期初留级到23应用物理学1班。留级后又连续两学期所修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第二次达到留(降)级标准。
石宇曦,原人工智能学院20智能科学与技术1班学生,学号2020404040134。因连续两学期所修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于2023-2024-2学期初降级到21智能科学与技术1班。截止至2023-2024-2学期末,该生已连续3学期所修得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要求。
郑凯航,原人工智能学院22物联网工程1班学生,学号2022404500445。因连续两学期所修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于2023-2024-2学期初降级到23计算机类4班。截止至2023-2024-2学期末,该生已连续3学期所修得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724-2355887。
荆楚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