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机关党委教务处支部集中学习,由党员干部分别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有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重要论述的节录;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 4月22日省委常委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主要精神; 4月25日市委常委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主要精神。
会议强调党员同志要学好纪律处分条件,争做合格共产党员,要原原本本学,书记导学、个人领学、专题辅导等形式结合,逐条逐章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自觉的言行准则。要新旧对照学,重点看新增了哪些内容和规定,深入思考修改的背景和原因,帮助吸收和理解《条例》精神。要以案代训学,收看警示教育视频、专题片、职务犯罪人员忏悔录,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联系实际学,围绕学什么规矩、知什么规矩、明什么规矩、守什么规矩,如何以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立身修身安身之本,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结合自身实际和岗位工作地学。